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榜样——河南省竹林镇、刘庄、南街村集体经济考察报告
| 招商动态 |2017-06-13
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榜样
——河南省竹林镇、刘庄、南街村集体经济考察报告
(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4期)
许兴亚贾轶牛志勇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巩义市竹林镇、新乡县刘庄和临颍县南街村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三面红旗。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这几个先进典型依然表现出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生命力,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代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向。
【关键词】集体经济竹林刘庄南街村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这是继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新内容。
邓小平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
“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重要经济基础。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我国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其中有些是在上一世纪50-60年代就已经涌现出来的,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中继续保持了红旗不倒,进一步焕发出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生命力;有些则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新成长起来的,但在其内部基本上继续沿用了原来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一级甚至公社一级的、比较完整的集体经济的体制,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同样显示出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强大的生命力。本报告所涉及的这三个先进典型,就涵盖了这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主要历程与成就
(一)与时俱进的竹林镇
竹林镇位于河南省巩义市东部,处在省会郑州与古都洛阳之间。于1994年建镇,建镇当年下辖3个居委会,1个村,共10200人,其中外来人员4300人。2006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又将临近的3个村划归竹林镇。目前全镇总面积19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下辖4个村、3个居委会,15255口人。镇党委下辖21个支部(总支),党员近600人。
竹林镇的主体部分的前身是竹林村,最早叫做竹林沟,在历史上曾经是个竹林茂盛的地方。清代以后由于水源枯竭,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但是,还在人民公社时期的1974年,村(当时的生产大队)里就成立了副业队,办起了村里最早的耐火材料厂以及其他工副业,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竹林人已经开始尝到了集体工副业的甜头。1980年,现在的镇党委书记赵明恩同志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带领群众大办工业,到1983年,村里已经办起了三个集体小厂,年产值达到120万,年利润数十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比过去有了明显增长。集体有了钱,就为群众修路打井,办实事,年底还给群众分年货,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然而就在村里正准备扩大规模、再上新企业的时候,由于当时提倡党员干部个人先富起来,并且刮起了一股把集体经济分给个人或少数人的风,这股风也波及到了竹林。当时党支部5个支委中有3个也都办起了自己的小厂,13个生产队长,有一多半都忙于经营自己的个体企业。还有部分人,要求把集体企业分掉了事。针对这种情况,村党支部在1983年“七一”前夕,召开全体群众大会,共同讨论“竹林村走什么道路,怎样发展”的问题,群众对个别党员了少数党员只顾自己致富、不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提出了意见。经过七天七夜热烈讨论,最后一致决定“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党支部书记赵明恩和党员中有一定积蓄的人,带头集资兴办集体企业。到1991年底,村集体企业已达19家,形成了耐火材料、医药、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固定资产3800多万元,社会总产值6300多万元,创利税84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1600元,竹林村迈入河南省首批小康村行列。这是竹林人的第一次创业。作为走集体经济的典型,竹林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省“乡镇企业明星村”,省农业战线“十面红旗”之一,村党支部被中央组织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1992年,借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对外开放的东风,竹林人又召开了有全村党员干部参加的会议,大家通过学习讨论,一致认为:不能“小富即安”,而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借鸡生蛋,借船出海,借梯上楼”,上大项目、上新项目,上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实现经济新腾飞。同时,为了解决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竹林人开始对外招商引资、对内发动村民对企业投资入股,开始了村内最早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试验。当年竹林村又一口气新上八个项目,催生了竹林安特、竹林众生、竹林庆州、竹林精工等一大批新型企业的迅猛崛起,为竹林今后的腾飞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后来于1999年实现成功上市,成为河南省医药企业上市的第一家企业。1994年4月1日,竹林被河南省确定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这是竹林人的第二次创业。
1994年11月28日,经河南省政府批准,竹林撤村建镇。1995年,该镇被确定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镇以来,该镇一方面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了集体经济,另一方面又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一是在镇区即“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各村继续保持了集体经济的性质,同时镇政府则行使由上级政府赋予的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二是在干部和人事制度上,全镇干部均实行聘任制,无行政级别,无编制,领导干部由群众选举产生,工作人员不纳入国家公务员系列。三是在户籍制度上,于1996年进行了整建制户籍制度改革,将该镇5000多和外籍2000多(合计7000人)村民全部转为非农户口。四是在镇区土地制度方面,把土地全部收归集体所有,对居民按人口免费发放口粮。对于镇区居民中有劳动能力的,安排到企业中上班,购买养老、医疗保险;对于部分愿意经商的个体经营者,除享受粮食补贴外,政府给他们提供经营场所、租给商业门面房。与此同时,镇政府出台政策,在镇区停止审批宅基地,土地集中起来搞开发。对于需要建新房或旧房改造的居民,由政府统一设计和修建公寓楼,并且负责修路和接通水电,居民只交成本价。五是在企业管理体制方面,则彻底改变了“政社合一”的体制,政府彻底退出所有企业管理和经营领域。撤消了集团公司,由企业一级法人管理和经营,独立运作,同时,成立竹林工商业协会,作为政府对全镇工商企业的协调服务机构。成立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土地、电力设备进行有偿服务,负责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公有资产管理对企业进行调控。对于企业用地,则由政府和企业签订用地合同,收取不等的租赁使用费即年租。针对企业实际,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由产品经营向资本运营方面发展,逐步实现股份制改造。截止2007年,竹林所有企业都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任务。
在小城镇建设方面,竹林镇实施了“两高一带”(企业高度集中,居住高度集中,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迁村并点,引导企业、市场和山区贫困村向城镇中心村转移。先后投资近6亿元,大力推进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服务功能,特别是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投资7900多万元,从32公里外经四级提灌引来了黄河水,彻底解决了竹林千百年来严重缺水的问题。他们大搞环境绿化美化,改善居民生存环境,先后建起别墅1300套,家属楼20余栋,新建住宅面积3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达46平方米。镇区耕地、荒山全部退耕还林,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也都取得长足进步。镇政府出资建成了大型变电站、标准医院、邮政通讯大楼、两个公园、一个标准大会堂、一座上星级宾馆、几座酒店,全省一流的幼儿园、中小学校舍,文化馆、武术馆、电视差转台、阅览室等。在社会保障方面,镇政府统一负担了全镇居民的合作医疗费用,居民参合率达到100%。该镇被联合国纳入可持续发展中国小城镇改革试点行列,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先后迎来了胡锦涛、江泽民等20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临视察。竹林镇的带头人、镇党委书记赵明恩同志先后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第八、九、十、十一届届全国人大代表及中共十七大代表。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早在1983年,竹林人就提出了党组织要“用50%的精力抓经济,用50%的精力抓思想政治工作”。他们坚持用“十八字”的竹林精神(爱竹林、比贡献、谋发展、永创业、讲文明、共富裕)教育人;用“三评”活动(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委)规范人;用评选“十好”(好党员、好干部、好职工、好民兵、好团员、好公婆、好夫妻、好妯娌、好媳妇、好少年)鼓舞人;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人;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大大提高了竹林居民的整体素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社会大局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在产业结构方面,竹林镇确立了“立足优势抓工业,抓好工业促城建,建好城镇扩市场,千家万户闯市场”的思路。他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步形成了以第二产业为主,推动一、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主导产业为制药、耐材、电子、化工。培育出了包括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竹林耐材有限公司、巩义市天祥耐材有限公司、河南竹林力信炉业有限公司、巩义市龙威耐材有限公司、郑州竹林松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盛彤冶材有限公司、郑州市竹林牛师兄食品有限公司,以及电力公司等在内的几十家具有发展潜力的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制药、电子、软件开发、机械、化工、洗涤、耐火材料、机械加工、新型建材、服装、食品、房地产开发等十多个系列、200多个品种。产品出口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现拥有总资产14亿元。全镇现有工商企业82家,大型骨干企业众生集团下属一家上市公司──竹林众生集团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生产、经营、科研于一体,是河南省医药行业首家上市企业。2007年全镇全年累计完成社会总产值26亿元,工业增加值1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其中新农村建设投入2140亿元),向国家纳税7921万元,财政收入4300多万元。居民人均收入,镇区人均9600元,全镇人均达7820元。在发展旅游业方面,成立了竹林景区旅游开发公司,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8万人,景区被列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区。
(二)50年红旗不倒的刘庄村
河南新乡市七里营镇刘庄村,地处豫北黄河故道,面积1.5平方公里,现全村355户,共1616人,党委组织为党委会,村民自治组织为村民委员会,经济组织为农工商总公司,下属制药、机械、造纸、淀粉、农业、商业及车队等7个产业。这里就是当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人民公社好”的地方。
昔日的刘庄曾是个“方圆十里乡,最穷数刘庄,住的土草房,糠菜半年粮”的村庄。刘庄村的带头人史来贺,解放战争时期就是村里的民兵队长。由于他领导的民兵组织对敌斗争坚决,事迹突出,刘庄民兵组织远近闻名,先后被中央、省、地、县命名为模范民兵组织。1952年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并于同年第一次光荣地到北京参加天安门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人的接见。以后,从1953年到1957年,经过互助组、初级社再到高级社,刘庄村一直都成为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在农业生产方面,他们把改变农业生产条件作为突破口,投工40万个,挖土200多万方,把黄河故道遗留下的750多块凸凹不平的土地改造成方方正正的农田,实现了“早涝保收”。又成立了干部、技术员和老农三结合科研小组,攻棉花技术关,1957年首次获得大丰收——1250亩棉田总产皮棉139.37万斤,平均亩产111.5斤,比当时全国平均35斤遥遥领先。当年11月,史来贺代表刘庄出席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受到周恩来总理亲切接见。在合作社的建设中,他们注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民主办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刘庄创办的合作社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刘庄成为先进村。
在人民公社时期,刘庄始终保持了生产大队即村级的核算体制。1960年,在我国严重经济困难时期,刘庄农业却获得大丰收,亩产平均160斤皮棉,粮食1000斤以上。同时,从20世纪60年代初,刘庄就已经把发展战略由农业转向工副业,发展起了奶牛饲养、粮油深加工,以及生产汽车喇叭等,走上了农村工业化的道路。1980年,刘庄的工业企业已发展到13个,工农业总产值达205万元,其中工业产值占60%以上,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元。刘庄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小康村。在此期间,史来贺同志多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并且于60年代与雷锋、焦裕禄、王进喜、钱学森等人一起被中组部命名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农村纷纷向安徽“小岗村”看齐,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史来贺同志和刘庄人却认为,刘庄的集体经济已经初具规模,如果一分了之,反而阻碍生产力发展。刘庄人全面领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实行不同形式的责任制”的精神实质,从刘庄的实际情况出发,实行了集体专业联产承包的责任制,继续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与此同时,刘庄村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工副业,办起了畜牧场、机械厂、食品厂、奶粉厂、造纸厂,盖起社员集体新村,80年代初成为实现小康的“中原首富”。从1985年开始,刘庄人又在全省乡镇中率先兴办高新技术产业,以医药工业为龙头的集体经济兴旺发展。随着集体经济大发展和壮大,刘庄村的经济组织已经改名为刘庄农工商总公司,但仍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03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已经达到9.1亿元,自有固定资产10亿元,上缴国家税金5546万元,出口创汇3478万美元,而资产负债率却小于4﹪。2006年,刘庄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8700万元,出口创汇7081万美元。2007年仅上缴税金就达到19100万元。而且令刘庄人引以自豪的还有:“既无内债、也无外债”,“既没有中外合资,也没有股份制”。
在收入分配上,刘庄村坚持按劳分配、合理差别、共同致富的分配格局。2004年,村民年现金收入人均8000多元,另外享有住房、医疗、孩子上学和用水、用电等30多项福利,人均实际年收入达1万多元。目前,刘庄村民的集体住房,已经更新了三代。其中从2001年开始新建的第三代的现代化农民公寓,每户四层、472平方米,人均120平方米。每户都配有中央空调、宽带网、花园、现代化家具、闭路电视、